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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9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例行新闻发布会分享了广东省基层医改经验。
按照《通知》要求,药品监管领域共有2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23项。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0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按照《通知》要求,药品监管领域共有2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23项。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0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按照《通知》要求,药品监管领域共有2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23项。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0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按照《通知》要求,药品监管领域共有2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直接取消审批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23项。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0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