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针对提高药品行政许可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全面推进“四减”工作。
今日上午,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全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四减”工作》,针对提高药品行政许可效率,方便企业办事,提升审批工作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等,总结了前期工作的结果与以后开展工作的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推进全省药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省营商局关于推进“四减”工作的安排,省药监局组织开展全省药品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四减”工作,完成相关阶段性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标准
在开展“四减”工作中,省药监局有以下三点工作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局领导第一时间做出批示,由行政审批处牵头,八个业务处室共同参与的全局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标准是前提,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的具体标准进一步明确,形成工作共识,以便真正做到优化流程,压缩时间,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上下联动协作是保障,牵头部分地区药品审批工作人员开展研讨,确保系统“四减”工作标准能在基层顺利执行,取得实效。
二、召开研讨会,做到全省“三级五统”
7月22日至24日,省药监局在沈阳组织沈阳、大连、本溪、丹东四市市场监管局及鞍山、锦州、营口、辽阳四市审批局负责药品行政许可的业务骨干,召开落实“四减”工作研讨会。省市两级工作人员集中利用两天工作时间,坐下来、静下心,深入梳理每一个许可事项材料要件,环节时限,对9个许可事项21项具体办事颗粒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参会地区初步达成了原则性的相对一致意见,形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征求意见稿)。
三、持续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在开展各市级“四减”工作的同时,省药监局对本级承担的28个许可事项91项具体办事颗粒完成了“四减”工作的进一步梳理,核减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兜底条款等申请材料,在法定时限内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目前,市级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征求意见稿)将正式对全省14个市和沈抚新区书面征求意见,在完成意见征求后,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全省系统药品行政许可的“三级五统”实施清单,完成流程再造,经省政府核准后施行。“四减”工作是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提升审批工作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各项配套措施,保证工作落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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