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一票制” 谈判不成功药品纳入重点监控!
2019年12月24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2019年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本次带量采购实施范围以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公立医疗机构)。
从采购范围来看,参加此次带量采购的有两类药品,分别是采购额占2018年度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抗生素类(头孢菌素类及相关药品)化药90%的产品和第二批抗肿瘤类化学药品80%的产品。据悉,前者涉及到66个药品,后者涉及到47个药品,合计113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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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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