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鞍山、临沂省(市)食药监局接连发布公告,共收回3家药企GSP证书,撤销4家,5家企业被立案查处。
近日,辽宁、鞍山、临沂省(市)食药监局接连发布公告,共收回3家药企GSP证书,撤销4家,5家企业被立案查处。
辽宁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组对辽宁普升医药有限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问题,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省局依法收回该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鞍山
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鑫康大药房、台安县义和堂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两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临沂
临沂市河东区天使同康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临沂市河东区天使同康医药有限公司和山东仁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河东汤头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临沂市河东区新泉大药房和临沂市登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铭康大药房的GSP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沂南县局“飞行检查”30家药店
近日,沂南县局采取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突击安排检查时间的方式,对辖区内3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人员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当场出具《飞行检查报告》,要求限期整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5起。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报经市局同意,收回其GSP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