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总局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公告,申请人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撤回不追究责任 行业动态 行业 临床 时讯 研发
作者:药智网 来源:药智网 时间:2018-01-29 评论: 0 阅读: 5066 A+ A-
导读

1月26日,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食药监总局新收到辉瑞、默沙东、阿斯利康等17个药企提交的35个已完成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注册申请,并决定对其进行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1月26日,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食药监总局新收到辉瑞、默沙东、阿斯利康等17个药企提交的35个已完成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注册申请,并决定对其进行临床试验数据核查。

 

同时,总局发布公告称:在总局组织核查前,药品注册申请人自查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的,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总局公布其名单后,不追究其责任。以下是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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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情况的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新收到35个已完成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注册申请(见附件)进行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核查前,药品注册申请人自查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的,应主动撤回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其名单,不追究其责任。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将在其网站公示现场核查计划,并告知药品注册申请人及其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示10个工作日后该中心将通知现场核查日期,不再接受药品注册申请人的撤回申请。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中发现数据造假的申请人、药物临床试验责任人和管理人、合同研究组织责任人从重处理,并追究未能有效履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查人员的责任。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1月25日

 

附件:35个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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