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CCTV国家品牌计划”涉嫌广告违法问题约谈中央广电总台 行业动态 行业 时讯
作者:药智网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时间:2019-01-18 评论: 0 阅读: 7548 A+ A-
导读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CCTV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问题,1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中央广电总台。目前,总局已责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CCTV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问题,1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中央广电总台。目前,总局已责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相关背景


“国家品牌”作为广告用语违法!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媒体和企业在广告中宣称所谓“国家品牌”,既误导消费者,又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源于消费者信赖和市场选择。利用“国家”名义为企业品牌背书,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国家级”用语,规定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广告用语使用“国家品牌”,实质就是在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以及“国家级”禁用语,易使消费者以为“国家”为企业背书,对其产品质量、性能、功能产生误导性认识,造成不公平竞争。


媒体利用“国家品牌”售卖广告资源,开展商业营销,人为地将企业分为三六九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消费者出于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对入选“国家品牌”的企业会更加信赖,往往将所谓的“国家品牌”作为选择企业产品的重要依据,给消费带来极大误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个别问题产品缴费入选所谓“国家品牌”,更是引发社会广泛质疑。媒体用国家名义为企业担保背书,发布违法广告,最终也会损害自身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越是影响力大的媒体越要发挥带头作用,依法依规经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声明:本文系药智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不选择状态.jpg

1
游客需要先 登录 才能评论
评论(0)
暂无评论
热门推荐
7月4日至7月5日,河北雄安国际会展中心。
1年前 阅读: 3713
连续性制造的优势有哪些?
博药 3年前 阅读: 2241
下一个first in class 新药诞生地?
博药 3年前 阅读: 2232
国内戒烟市场,可以给我们答案。
氨基观察 3年前 阅读: 1498
新冠产品驱动各企业利润大增?
时生 3年前 阅读: 2914
如何建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
博药 3年前 阅读: 2694
未来两年“顶流”药物的变化趋势又是怎样的呢?
氨基观察 3年前 阅读: 1655
药智数据根据客户的需求对全球临床试验数据库进行全面升级,本次...
药智网 3年前 阅读: 3878
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