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两项信息化标准的公告,标志着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正式落地。
4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两项信息化标准的公告,标志着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正式落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等文件要求,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编制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和《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两项信息化标准(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pdf
国家药监局
2019年4月19日
声明:本文系药智网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