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服务申请人,进一步提高参比制剂遴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申请资料要求》(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0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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